北京信托•润昇财富08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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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润昇财富08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9年12月18日。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20年第4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润昇财富08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9年12月18日
信托计划规模:截至本报告期内,信托计划存续规模600,000,000.00元。
募集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累计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600,000,000.00元。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24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受托人有权根据标的项目运行情况决定将信托计划期限延长12个月,或决定信托计划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以债权和股权形式运用于河北远鹏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最终用于标的项目一期和二期的开发建设。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或用于监管要求的其他用途,受托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运作情况采取出售、出租等方式处分信托财产。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具体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受托人已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约定用途,本报告期内收回贷款本金100,000.00元,累计收回贷款本金200,000.00元,报告期末贷款本金余额为299,800,000.00元,股权投资余额为300,000,000.00元。
信托利益分配:本信托计划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原则上以货币形式分配,由受托人在每个分配日(指每个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划付至相应的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核算日指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自然年度的9月20日和信托计划终止日(含预计存续期限届满日、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以及临时核算日。
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银行专户信息:账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
账 号:0109 0016 1810 584
信托经理: 赵虹
二、信托计划项目投融资情况
1、交易结构:信托资金采取组合方式运用,一部分信托资金用于向远鹏物流(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另一部分信托资金以股权方式运用,用于受让项目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款以及追加投资并计入资本公积(由北京信托独享相关权益)。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利益实现的第一收益来源为标的项目的营业收入,第二收益来源为投资标的股权的退出所得,第三还款来源为差补方的补足款等。1、北京信托与河北物流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2、北京信托与亿博基业、刘瑞领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项目公司在信托贷款项下的本息违约金等全部偿付义务提供差额补足;为信托计划所持标的股权的固定投资收益、标的股权处置所得价款不足固定投资收益的部分提供差额补足。3、北京信托与亿博基业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将亿博基业持有的河北物流100%股权质押给北京信托;4、北京信托与亿博基业、河北物流、项目公司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规范管理项目公司的证照、印鉴、公章、销售章、全部银行账户、U盾的使用;5、北京信托与项目公司签署了《账户监管协议》,监督项目公司日常经营和信托资金的使用。
2、投融资期限(含剩余投融资期限):总期限24个月,其中剩余期限12个月。
3、项目进展情况: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对资金进行了监管,项目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使用信托资金。本报告期内,标的项目17#仓库已全部完成拆迁和土建工作,现已开始基础垫层浇筑以及钢结构基础施工;18#仓库已全部完成钢结构基础工作并交付使用;20#仓库已完成部分钢结构外墙板、顶檩的安装,现准备开展新建地面浇筑和托架制作等工作。
截至本报告期末,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致使项目公司业务未能全面开展。后续受托人将积极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持续关注项目进展。
4、交易对手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1月31日,项目公司资产总额为1,757,248,279.36元,负债总额为1,095,254,439.50元,所有者权益金额为661,993,839.86元;11月主营业务收入24,817,710.54元,全年累计数154,665,292.59元。
5、固收类资产投资比例:49.98%;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50.02%;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季度无需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四、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提示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联合发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应税收入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我司将依据该政策履行纳税义务,对信托财产涉及的应税收入依法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由信托财产承担,合同中如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投资风险提示
六、受托人尽职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七、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八、其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信托计划按照信托合同正常管理。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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