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将信托财产交付我公司设立“北京信托•富民21号单一财产权信托” (以下简称“本信托”)。本信托自2020年10月23日成立以来,项目按合同正常运行。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2021年第1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基本情况
信托名称:北京信托•富民21号单一财产权信托
信托成立日:2020年10月23日
信托规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存续规模为2600万元。
信托财产:指委托人因设立本信托而交付给受托人的财产(包括信托生效前委托人交付的北京信托.锦钰财富026号集合信托计划项下2600万份的优先级A类信托受益权(以下简称“锦钰财富026号信托受益权”)和信托存续期间委托人交付的追加财产(如有,该等追加应经受托人同意)和受托人因对前述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的财产(含损失)。
信托期限:本信托期限为38个月,自信托生效之日即2020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23日(不含)止。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或信托运行情况将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本信托可以以受让股权、增资等方式进行投资;以贷款、债权收购等方式进行投资;以财产权收购、可转股债权、资产收购等方式进行投资;投资其他金融产品;闲置资金可投资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用于监管要求的其他用途。受托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运作情况采取出售、出租等方式处分信托财产。
信托利益分配:本信托项下全部信托财产按照信托合同第10.3.1款约定的分配顺序为准。受托人负责核算应向受益人分配的信托利益,并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分配时间和分配方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利益的计算、分配之具体内容请详阅《信托合同》第十条。
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何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受益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何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信托专户: 账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账 号:0109 0016 1810 256
二、信托财产运营情况
委托人于2020年10月22日向受托人首次交付了锦钰财富026号信托受益权。2020年12月29日,锦钰财富026号信托受益权变现,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约定进行了再投资,本报告期末投资余额为26,000,000.00元,投资标的为“北京信托·稳健资本20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三、本报告期信托利益分配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 本季度无信托利益分配相关事宜。
四、受托人尽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未发生损害受益人利益的事项。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信托财产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影响信托项目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其他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按照信托合同正常管理。
为保证本信托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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