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睿盈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4年第4季度信托事务管理情况。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睿盈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3年4月26日。
3. 信托计划的规模:人民币8亿元。其中A类信托单位规模为3亿元,B类信托单位规模为2亿元,C类信托单位规模约为7000万元,D类信托单位规模为2.3亿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信托计划存续期为3年,A类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24个月,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或"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可自行决定延长12个月;B类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32个月,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可自行决定延长4个月;C类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28个月,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可自行决定延长8个月;D类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28个月,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可自行决定延长8个月。如发生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或延期情形时,则信托计划终止或延期。
5.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受让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投资")持有的北京长安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兴业")50%股权的收益权。
6.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7.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 信托账户: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0109 0016 1810 33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
9. 信托经理:张昕。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 募集情况
报告期内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其中A类信托单位共30000万元,B类信托单位共20000万元,C类信托单位共7000万元,D类信托单位共23000万元。全部信托单位均向合格投资人公开募集。
2. 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募集的全部资金已用于受让长安投资持有的长安兴业50%股权的收益权。
3. 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长安兴业经营稳定,长安兴融中心大楼出租情况正常。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在本报告期内进行信托财产的中间收益分配,分配的信托收益达到预期收益率水平。
四、受托人尽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报告期内受托人对投资项目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自成立以来,本信托计划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投资项目运行顺利,无可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发生。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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