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财富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4年7月4日。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4年第4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财富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7月4日
信托计划规模:4亿元。
信托计划期限:2+1年,信托计划存续满1年后可提前结束。发生信托合同约定的情形时,本信托计划可提前全部或部分终止或延期。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中的 3亿元运用于受让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70%股权,剩余信托资金1亿元向项目公司追加投资。上述资金由项目公司专项用于"北京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以下简称"会都")目前在建14.11万平方米回迁房的建设、会都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中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剩余拆迁补偿费用的支付。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受托人有权将闲置/剩余资金运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信托收益分配: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利益分配日为信托成立日起每满12个月之日、受托人公告信托本金部分/全部返还之日;受托人于信托利益分配日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天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专户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紫竹支行
账 号:618 123 122
信托经理:沈佳迪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 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
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已将信托资金中的 3亿元运用于受让项目公司70%股权,剩余信托资金1亿元已向项目公司追加投资并由项目公司计入资本公积。上述信托资金已全部用于"北京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以下简称"会都")目前在建14.11万平方米回迁房的建设、会都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中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剩余拆迁补偿费用的支付。
2. 项目进展情况
本信托计划成立至今,上述项目运行顺利,无可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发生。项目公司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无可导致财务状况恶化的事项发生。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报告期内受托人对项目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监督项目公司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目前项目进展正常。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本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拨打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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