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稳健资本20150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7月31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稳健资本20150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7月31日
3. 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总份数不超过15000万份。本信托计划第一期共8665万份信托单位已于2015年7月31日成立。第二期共1825万份信托单位已于2015年8月7日成立。第三期共300万份信托单位已于2015年8月11日成立。第四期共4210万份信托单位已于2015年8月17日成立。本信托计划存续规模共计15000万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2年,自第一期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5.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受托人运用信托资金受让项目公司100%股权、向项目公司追加投资及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并最终用于标的项目剩余土地价款的支付、开发建设支出及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闲置资金可以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金融产品等。
6. 信托利益分配: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自然年度的12月15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为本信托计划的核算日,核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将向受益人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7.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8.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 信托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银行账号:010900161810686
10.信托经理:张骥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 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第一期信托资金中的5000万元已于2015年8月4日作为股权转让价款划付至项目公司股东指定账户,3665万元已于2015年8月4日作为追加投资款划付至项目公司指定账户。第二期信托资金1825万元已于2015年8月11日作为追加投资款划付至项目公司指定账户。第三、四期信托资金中的4360万元已于2015年8月19日作为追加投资款划付至项目公司指定账户,150万元已于2015年8月21日用于购买现金增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划付至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本信托计划运用信托资金共计15000万元。
2. 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证照办理方面,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报告办理,正推进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办理。项目土地证正在办理中。工程进度方面,正在进行桩基施工及场地平整和围墙基础施工。
3. 保障措施情况:
润丰地产根据《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在受托人未能按时足额收取投资本金/收益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针对该等差额补足义务,相关方提供如下担保措施:
(1)项目公司将标的项目具备抵押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抵押人将其合法持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3)厦门润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出质人将其持有的对项目公司的应收账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4. 后续管理情况:
目前,各相关法律文件已经签署完毕,信托资金已经划付至项目公司股东及项目公司指定账户。已就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抵押人的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已取得他项权利证明书。北京信托向项目公司派驻监管人员已入场,且已按该约定完成重要证照和印鉴的交接手续。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FS:PAGE]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无信托利益分配。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未发生损害受益人利益的事项。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自成立以来,本信托计划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项目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信托资金运用规范,无可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发生。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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