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o盈瑞财富2014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4年2月17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盈瑞财富2014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2月17日
3.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分期募集,截止本报告期末信托规模为人民币20,000万元。
第一个销售期于2014年2月17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12,683万元;
第二个销售期于2014年2月21日结束,募集资金人民币7,317万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信托计划期限预计不少于2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其中A类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预计为2年,B类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不固定。信托计划存续期限满1年后可以提前结束。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5. 赎 回: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满两年,B类信托单位投资者可于赎回开放日赎回其持有的B类信托单位,受托人于公告的赎回申请期间接受委托人的赎回申请。
6. 申 购:受托人可根据本信托计划运行情况,向合格投资者开放申购,投资者可于受托人公告的募集期内申购信托单位,申购的期间、申购信托单位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申购成功的确认等具体事宜由受托人当期公布的募集公告确定。
7. 信托利益的分配:本信托计划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长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8.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北京艺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持有的位于大兴区永华南里9号楼的商业物业(以下简称"标的物业")的资产收益权。如有闲置/剩余资金,可运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信托计划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9.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10.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11. 信托账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账 号:626 549 669
12. 信托经理:陈芳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 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标的物业的资产收益权,具体为:2014年2月20日支付标的物业的资产收益权受让价款12,683万元;2014年2月24日支付标的物业的资产收益权受让价款7,317万元。
2. 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标的物业已出租17223m2,剩余面积租赁工作还在进行中。
3. 后续管理情况:
目前,各相关法律文件已经签署完毕,信托资金已经划付至指定账户。标的物业已按协议约定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受托人已在监管账户预留监管印鉴。
4. 保障措施情况:
(1)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指定时点及信托终止时点,项目公司对资产收益权负有按约定金额进行回购的义务,具体以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2)本信托计划信托利益的来源主要为标的物业收益,如任意一期标的物业收益不足支付当期应付未付的信托费用及预期信托利益的,项目公司将予以补足。
(3)为保证项目公司履行其与受托人签署的《资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项下全部款项支付义务,项目公司以其合法所有的标的物业向受托人提供抵押担保。
[FS:PAGE](4) 账户监管: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开立监管账户(印鉴卡预留受托人人名章),因标的物业所产生的一切收入均需划入该监管账户。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无信托收益分配。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未发生损害受益人利益的事项。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自成立以来,本信托计划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项目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信托资金运用规范,无可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发生。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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