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知识

3. 证券投资信托计划的特点

2016年05月12日

1) 购买门槛较高。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同时,其起点金额较高,每份投资一般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2)当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产生盈利时投资顾问会提取其中的20%作为超额回报。但该超额业绩费只有在私募基金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以提取。

3) 追求绝对正收益:投资顾问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较为一致,主要原因是证券投资信托计划的固定管理费很少,主要依靠超额业绩费生存发展,而超额业绩费是在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提前的,因此,只有投资者赚到钱,私募才能赚到钱。所以证券投资信托计划需要追求绝对的正收益,对下行风险的控制相对严格。

4) 股票的投资比例灵活:在0-100%之间,可称之为“全天候”的产品,可以通过灵活的仓位选择部分或全部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5) 操作灵活:目前单支证券投资信托计划规模通常在几千万至几个亿,同时对行业集中度,持股集中度的要求远较公募宽松。相对于公募,其总金额比较小,操作空间大,可以集中持仓一两个行业,及5、6只股票,更有利于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主动管理能力的发挥。

6) 流动性有限制:一般有6-12月封闭期: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多有6到12个月的封闭期,客户在封闭期中赎回受到限制或需要交纳3%左右的赎回费,但之后通常可免费赎回。 封闭期起始日自证券投资信托计划成立日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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